《斯巴达克斯》一共拍了三季,最好看的还是第一季。
虽不过是一部电视剧,而且还是外国剧,没有必要非得站在统一思想,凝聚共识的政治高度看问题;奈何有些东西不需要长、宽、高都可以测量,这就叫目测。
事情就是这样,有时候你想一统江湖,穷尽一生亦不可得;有时候你想马虎一下,千军万马就在你眼前自行排队,站得一溜的齐。所以真要是活明白了,做人做事还真强求不得!
程咬金一生只砍三板斧;《斯巴达克斯》一辈子几耍两招:嗜血+活塞运行。你要仔细盘点一下,差不多每一季每一集都是这两大元素的反复运用。这就是人家成功的法宝!
吃饭的时候上点臭豆腐乳+辣椒酱,刺激、还重口味。意思和这差不多。
只是这两招不能当饭吃,吃多了就有些不是味儿了。有句老话叫初见惊艳、再见伤神。《斯巴达克斯》大约就是这样,看到后来第二季、第三季,就和另一部美剧《行尸走肉》差不多。一路追、一路想,越追越神伤!
到最后才明白,人生如若初见就是个传说!有多少视若无睹的却正是当初你所喜欢的?这还算好的,更有甚者,当初有多喜欢,现在就有多讨厌!奈何?奈何?人性就是这么复杂!
一刀下去身体和脑袋分家,鲜血就象一袭红绫从天空徐徐落下,笼罩住了你的整个视野和世界。前文中墨子有描述过《斯巴达克斯》这些特定镜头,极尽夸张,但因为画面处理得实在是太美了,所以初见并不反感。
但假的终究是假的,心里清楚!不真实的东西往往缺少生命力,新鲜劲过去之后,心里就总是觉得哪里不太对劲。就像拉过皮整过容的妞,面对这公式化的比例,你的欣赏兴趣到底能坚持多久呢?
当然也有观点认为,换演员也是个败笔。墨子个人觉得很有些道理。
在第一季,斯巴达克斯由安迪·怀特菲尔德饰演,2010年被确诊为非霍奇金淋巴瘤,一年后不幸离世。由于《斯巴达克斯.血与沙》的巨大成功,他本人也从籍籍无名一跃而成耀眼明星。
可以假设一下,如果《斯巴达克斯》只拍第一季,虽然观众可能有无限的遗憾,但《斯巴达克斯》的评价,会比现在更高。粉丝会在缅怀安迪·怀特菲尔德的同时,向《斯巴达克斯》致以更高的敬意。
第二季开始由连姆·麦肯泰尔来饰演这个男一号。一是由于先入为主的印象,二是由于连姆·麦肯泰尔太过阴郁,后者的眼缘确实比不上前者。主角都减分了,剧作哪有不走下坡路的道理?
后面的续集,多少有些狗续貂尾感觉。
换人失败当然也不只这一例。男二号克雷丝的生死恋人妮维雅,第一季中由莱斯丽-安·布莱德饰演,这妞肌肤微黑、骨骼清奇、高挑修长,怎么说也是个美人坯子;替代者姿色基本上不在同一个档次。
在这样一场贩卖肌肉和美貌的盛宴上,颜值顶不上,这实在是连上帝都不能饶恕的低级错误。如果你不忘初心,可以回溯一下自己入坑的理由:不就是追求刺激嘛!长得太谦虚了,还刺激个毛线啊?
这么讲吧,《斯巴达克斯》还是值得呱叽呱叽的美剧。如果你是一个严苛的挑(剔)夫,建议只看第一季。